• Employment Act 规定雇主每年至少要给员工 11 天有薪公共假期,其中 5 天是法定必须给,另外 6 天由雇主从政府憲报公布的假期清单里自己选
  • 这篇整理哪 5 天是强制的、其余怎么选,以及被要求在公共假期上班时,法律规定的补偿方式
  • 这篇讲的是「假期制度怎么运作」,不是列出今年每一天的确切日期——公共假期日期每年由 JPM(首相署)憲报公布,且开斋节/哈芝节/开斋节等伊斯兰节日要看 JAKIM 观月结果,可能前后浮动一天,实际日期请查当年 JPM 憲报或公司 HR 公布的年度假期表

资料日期

整理于2026-08,公共假期制度(11天规则、5天强制清单)属 Employment Act 长期稳定规定;具体年度日期每年由政府憲报公布,会变动,这篇不列具体日期。

重点内容


法定最低要求:11天有薪公共假期

  1. 雇主每年必须给员工至少11天有薪公共假期
  2. 其中 5 天是强制的,不管在哪个州属工作都必须给:
    • Merdeka Day 国庆日(8月31日)
    • Agong's Birthday 最高元首诞辰
    • Federal Territory Day 联邦直辖区日
    • Labour Day 劳动节(5月1日)
    • Malaysia Day 马来西亚日(9月16日)
  3. 剩下 6 天,雇主从政府憲报公布的假期清单里自行挑选,并且要在每年年初提前告知员工,不能临时决定

在公共假期上班,怎么补偿

  1. 基本补偿:员工在公共假期上班,除了原本就该拿的假期薪水,雇主要
    另外给一天的双倍日薪,或者让员工换一天补假
  2. 超时加班部分:如果在公共假期当天工作超过正常工时(加班),超出的部分要按3倍正常时薪计算

各州周末制度不同,假期观察日会跟着调整

  1. 柔佛、吉打、吉兰丹、登嘉楼这4个州属实行周五–周六为周末(其余州属是周六–周日)
  2. 公共假期如果落在周五,会顺延到周日或下一个工作日观察;吉兰丹、登嘉楼如果假期落在周六,同样顺延到周日或下一个工作日

常见误区

  • ❌ 以为公共假期只有11天、全马来西亚都放一样的假:11天是雇主给薪假期的法定最低要求,不等于全国实际只放11天——不同州属还有自己的元首诞辰、地方节庆等额外假期,实际能放几天因州而异
  • ❌ 以为公共假期上班只要给一天补假就够:法律给雇主两个选项(补假或双倍薪水),但如果当天工作超时,超时部分还要另外按3倍时薪算,不是给了补假就不用算加班费
  • ❌ 以为伊斯兰节日日期跟日历上印的一定准:开斋节、哈芝节这类节日要等 JAKIM 观月结果才最终确定,日期可能比预告的提前或延后一天,公司/学校通常会临近才正式公布

常见问题

  • 问:雇主可以自己决定公共假期给几天吗?
    答:不可以低于法定的11天(5天强制+6天自选),但雇主可以给超过11天当作额外福利,这部分完全看公司政策。
  • 问:不同州的公共假期,员工能不能选自己想放的那个州的假?
    答:一般是跟随工作所在地的州属公共假期,不是跟户籍地或出生地,具体以雇佣合同/公司政策为准。

Source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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