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来西亚的遗产分配,非穆斯林和穆斯林适用完全不同的两套法律:非穆斯林立遗嘱受 Wills Act 1959 规范,没立遗嘱就按 Distribution Act 1958 法定分配; 穆斯林的遗产不管有没有立 Wasiat,都要照 Faraid(伊斯兰继承法)的固定份额走, 最多只能透过 Wasiat 把三分之一的财产另外分给非继承人。这篇整理两套系统的基本 规则,以及没有立遗嘱时法律会怎么分你的财产。

资料日期

  • Wills Act 1959、Distribution Act 1958、Faraid 基本份额:属于长期稳定的成文法/
    宗教法规则,整理于 2026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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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情况

非穆斯林适用 Wills Act 1959(立遗嘱)/ Distribution Act 1958(无遗嘱)。 穆斯林适用 Faraid,不适用 Wills Act 1959。Sarawak 原住民(Native)的继承规则 另有专属法律,不在本篇范围内。

所需文件 / 资格条件

项目说明
立遗嘱年满18岁(Sabah 21岁)、精神健全、书面形式、两名非受益人见证人
申请 Grant of Probate遗嘱正本、死亡证明
申请 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死亡证明、近亲关系证明(无遗嘱情况)

费用 / 数字速查

项目数字备注
立遗嘱最低年龄18 岁(Sabah 21岁)
见证人最低年龄18 岁且不能是受益人
Distribution Act 配偶+子女分配配偶 1/3,子女平分 2/3无遗嘱情况
Faraid 妻子份额有子女 1/8,无子女 1/4
Faraid 丈夫份额有子女 1/4,无子女 1/2
Faraid 儿子:女儿份额比例2:1
穆斯林 Wasiat 可自由分配上限遗产的 1/3剩余 2/3 仍按 Faraid 分配

常见误区

  • ❌ 以为穆斯林立了 Wasiat 就能像非穆斯林一样自由分配全部财产:Wasiat 最多
    只能自由分配 1/3,剩下 2/3 仍要照 Faraid 固定份额分给法定继承人
  • ❌ 以为没立遗嘱财产会充公:没立遗嘱只是改用法定分配(非穆斯林走
    Distribution Act 1958,穆斯林走 Faraid),不是被政府没收
  • ❌ 以为遗嘱受益人可以当见证人:受益人当见证人会有利益冲突疑虑,
    正确做法是找跟遗嘱内容无关的第三方见证
  • ❌ 以为口头交代「财产要怎么分」有法律效力:非穆斯林的遗嘱必须是书面、
    两人见证,口头遗嘱不被 Wills Act 1959 承认

常见问题

  • 问:Faraid 的份额可以透过其他方式(不是遗嘱)调整吗?
    答:查到的资料提到 Hibah(生前赠与)是常见的伊斯兰财产规划工具之一,
    可以在生前就把部分财产转移给特定对象,跟身后才生效的 Faraid/Wasiat
    是不同的操作方式,具体规划建议咨询伊斯兰法律/财务规划专业人士。
  • 问:立好遗嘱之后可以修改吗?
    答:查到的资料没有详细说明修改流程,一般理解是可以透过新立遗嘱或
    附录(Codicil)方式更新,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律师。

Source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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