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BG(Jabatan Bantuan Guaman,法律援助局)

  1. 政府机构,隶属首相署法律事务部门(Legal Affairs Division, Prime
    Minister's Department)
  2. 依据《1971年法律援助法令》(Legal Aid Act 1971)运作
  3. 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给所有马来西亚公民,咨询范围涵盖法令第四附表
    (Fourth Schedule)列出的各类事项
  4. 代理服务的关键限制:刑事案件只在被告认罪(Plead Guilty)的情况下
    才提供代理,此外也处理《2001年儿童法令》、《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》下的
    刑事程序,以及涵盖家庭事务的民事诉讼
  5. 审讯阶段服务门槛:马来西亚公民年收入不超过 RM50,000

LAC(Legal Aid Centre,律师公会法律援助中心)

  1.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(Malaysian Bar)营运
  2. 服务范围最广:民事案件、家庭法、劳资纠纷、伊斯兰法(Syariah)、
    公共利益相关案件都涵盖
  3. 收入门槛:扣除每月开销后,单身不超过 RM500/月,**已婚不超过
    RM900/月**

YBGK(Yayasan Bantuan Guaman Kebangsaan,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)

  1. 2012年4月2日成立,由律师公会营运,但由政府资助
  2. 只处理刑事案件(不像 LAC 涵盖民事/家庭/劳资等多类案件)
  3. 需要志愿律师出庭辩护的情况,收入门槛是月收入低于 RM3,000
    (年收入低于 RM36,000)

法律援助 vs Pro Bono(义务法律服务)

  • 法律援助(Legal Aid):透过三个机构底下登记的**特约律师(Panel
    Lawyers)**提供服务
  • Pro Bono:个别律师自费、自愿承接的义务案件,运作方式跟法律援助
    不同——MyBar Pro Bono Hub 是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开发的平台,用来连结
    志愿律师事务所跟需要公共利益相关法律协助的公民社会组织/非政府组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