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亡登记的法定期限
- 马来半岛(Peninsular Malaysia):须在死亡发生后 7 天内向 JPN 登记
- Sabah / Sarawak:登记期限更短,须在 24 小时内登记
- 超过上述期限才登记,算「逾期登记(Late Registration)」,需要走另外的
逾期登记程序,部分情况建议在死亡后 6 个月内向 Putrajaya 的 JPN 总部登记 - 医院内身故的情况,须先由医生开立死因证明(表格 JPN.LM09 或
JPN.LM10,涉及验尸的情况用后者)
登记死亡所需文件
- 蓝色的死亡登记/埋葬许可表格(JPN.LM02,Amendment 1/11)
- 死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
- 申报人(Informant)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+副本
- 医生开立的死因证明表格(医院内身故适用)
死亡证明与埋葬许可
- JPN 登记完成后会核发死亡证明(Sijil Kematian)和**埋葬/火化许可
(Permit Menguburkan/Membakar)** - 死亡证明一般约 1 周核发完成
- 📌 建议一次多申请几份认证副本——后续申请保险理赔、EPF/SOCSO 手续、
关闭银行户口、产业过户、遗产处理等各个环节都各自需要用到死亡证明副本,
一次多备几份可以省去之后一份一份补办的麻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