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种罪行分类
| 类型 | 说明 |
|---|---|
| 可保释罪行(Bailable Offence) | 法庭不能拒绝保释,被告有权获得保释 |
| 不可保释罪行(Non-Bailable Offence) | 保不保释由法庭酌情决定;涉及死刑/终身监禁的罪行,一般不批保释,除非被告未满16岁、是女性,或健康状况特殊 |
| 完全不能保释(Unbailable Offence) | 法庭无权批准保释,例如恐怖主义相关罪行 |
警方保释(Police Bail / 「口头保释」)
- 被起诉前,警方可以先以「你承诺按传召出庭」为条件放人,俗称「jamin mulut」
- 属于警方调查阶段的临时安排,不是法庭正式批准的保释
保释人(Bailor)须知
- 资格:年满18岁,优先大马公民/永久居民
- 责任:保释人缴付一笔保证金作担保,负责确保被告按时出庭应讯
- 被告没出庭的后果:保证金会被没收,法庭可能对被告发出逮捕令
- 保释人在签署保释文件前,务必确认自己了解这份责任——一旦被告没出庭,保释人要承担实际的金钱损失
找不到钱请律师怎么办
如果无法负担律师费,可以申请法律援助,见 Legal Aid & Public Resources 板块「Legal Aid」笔记了解 JBG/LAC/YBGK 三个援助机构的申请方式和资格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