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wer of Attorney(授权书)类型

类型说明
一般授权书(General Power of Attorney)授予代理人较广泛的权限,可以处理多种事务
特定授权书(Specific/Special Power of Attorney)只限定代理人处理特定事项,例如卖房、处理特定财务交易

签署与注册

  1. 授权人(Donor)须在见证人面前签署授权书,通常在 Notary Public 面前
    签署,也可以在裁判司(Magistrate)、土地局官员(Land Administrator)、
    律师、或 Commissioner for Oaths 面前完成
  2. 涉及土地/房产交易的授权书,必须在高等法院(High Court)注册——
    具体是到执行地所属的高等法院授权书注册处(Power of Attorney
    Registration Office)办理
  3. 授权人或受权人(Donee)都可以办理注册手续,通常需要准备两份正本
    文件(一份留存备档)

Notary Public vs Commissioner for Oaths

项目Notary PublicCommissioner for Oaths
文件使用范围马来西亚境外使用只限马来西亚境内使用
法律依据Notaries Public Act 1959Commissioners for Oaths Rules 2018
委任机关由马来西亚总检察长(Attorney-General)委任
其他权限可见证协议签署、认证文件正本副本相符

文件要拿去海外用:留意认证流程

⚠️ 马来西亚是否已加入《海牙认证公约》(Apostille Convention)目前资料 说法不一致,送件前务必先确认:

  • 如果目的地国家也是公约成员国,理论上可以用简化的 Apostille 认证,
    不需要跑传统的大使馆认证流程
  • 如果不是公约成员国,或马来西亚当下认证身份不明确,就要走传统的
    文件认证/领事认证(Legalisation)流程,通常涉及外交部和目的地
    国家使馆多个步骤
  • 实际状态建议直接查 HCCH 官网 的最新成员国名单,
    不要凭单一二手资料判断